很多新手作者把连环杀手写成“天生恶魔”,结果人物扁平、情节失真。真正的变态杀手往往拥有极其私密的动机,只是它藏得足够深,才显得“无迹可寻”。

自问:如果凶手童年曾被母亲用漂白水擦洗身体,他会把什么气味视为“纯洁”?
自答:漂白水的刺鼻味。于是他在每一次行凶后,都会把现场擦得雪白,留下化学残留。动机不是“杀人”,而是用气味回到被母亲控制的童年。
变态杀手最令人毛骨悚然之处,不是血腥,而是他有一套自洽却扭曲的价值观。
个人观点:写扭曲逻辑时,别急着解释,而是让侦探和读者一起“翻译”凶手的符号系统,悬疑感会翻倍。
犯罪心理小说常用三种视角,各有利弊:
我的做法:用凶手之一人称写童年闪回,用警方第三人称写追凶,再用第二人称写受害者临终五感,三段交错,节奏像心电图。

不要把现场写成“血肉横飞”的恐怖片布景。每一处细节都应是凶手人格的延伸。
自问:如果凶手极度厌恶“声音”,他会如何处理受害者的尖叫?
自答:用牙科钻头在耳膜上打孔,再用石蜡灌封。现场没有血迹,只有一排排蜡封的耳朵像风铃。
警方侧写:凶手可能从事与精密手工相关的职业,例如钟表匠或牙科 *** 。
优秀侦探不靠天才直觉,而是系统性地拆解凶手的心理积木。
我设计过一位女侧写师,她每次都会把凶手童年照片贴在墙上,用红笔圈出背景里被忽视的小物件:一把缺齿的梳子、半瓶指甲油。她说:“凶手在成年后会复现这些物件,只是尺寸被放大成尸体。”
个人观点:侦探的“超能力”不是读心术,而是对日常细节的偏执关注。

恐怖感像碳酸饮料,摇晃后不开瓶才最吓人。延迟揭晓是关键。
每一步都让观众脑补,比直接展示更瘆人。
我曾参考“某国冰箱藏尸案”,但把凶手的“控制欲”替换为对“声音永生”的执念:他录下受害者死前的尖叫,剪辑成白噪音,每天睡前播放。改编时保留犯罪结构,替换心理动机,既避免侵权,又创造新意。
别让侦探在最后一页用三页纸解释一切。更好的结尾是让读者带着疑问合上书。
我写过这样一个收束:凶手被捕后,警方在他的地下室发现一面镜子,镜框上刻着“你听见了吗?”
镜头拉远,镜子里映出侦探的倒影,他的耳朵里缓缓流出石蜡。
读者会自问:侦探是否早被凶手“感染”?
没有答案,只有余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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